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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一楼没用过电梯需求交纳电梯费吗?

发表时间: 2024-03-17 07:10:52 | 作者: 住宅电梯

  市民陈女士:2017年,我购买了一套电梯房。我的房子坐落一楼,日子中从未运用过电梯。可是,物业公司却要求咱们像本栋楼其他楼层住户相同,按一致的规范交纳物业办理费。请问,高层住所的一楼住户也要缴电梯运用费吗?物业公司这样收取物业办理费是否合理?

  市房产办理中心物业办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则,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力,承当义务;不得以抛弃权力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电梯归于公共财产,其运转本钱应由业主一起承当。

  高层住所的电梯系统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共有部分的特性是:产权上属整体产权人一切,功用上供整体产权人运用,什物形状上不能分割给各产权人。

  依照我国现行物业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则,住所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担任保护办理,住所共有部分由物业办理企业一致担任保护办理,其费用由整体产权人分摊。因而,电梯运转保护费用也应由整体产权人分摊。正常的情况下,电梯运转保护费用包含在物业办理费内。由此可见,如无特别条款,电梯房的一楼住户应与本栋楼其他住户按相同的规范交纳物业办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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