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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首个!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投用

发表时间: 2024-03-03 16:16:03 |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日,德阳市区文沁楼小区5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这也是德阳首个竣工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今年77岁的李世珍老人家住文沁楼小区5单元3楼,这天一早,老人就迫不及待地出门,感受电梯带来的便利。李世珍说,自己年纪大了,以前买菜提重物上楼会很累,现在国家政策好,给了补助按上电梯,上楼也不累了。

  文沁楼小区加装电梯采用无机房设计,采光影响小,特别增加滚动导靴,使电梯运行更加平稳,同时采用连廊式入户,方便居民进出。

  听说文沁楼小区加装电梯投用,附近一些小区的居民也前来试乘,感受电梯性能。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根据《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市在2018年6月制定《德阳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办法(试行)》。今年6月,德阳市区文沁楼小区率先“吃螃蟹”,成为新政出台后德阳主城区首个获批并实施电梯增设的老旧小区。

  之前,德阳全媒体就对我市老宅安装电梯的事做过调查,网友对此众说纷纭,有人迫不及待,有人认为这个政策让住高层的开心了,对于一二楼来说却是弊大于利,还有人担心费用补贴问题。我们再来看看当时大家的心声。

  在根据我市出台的办法规定,安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

  二是经专有部分占该单位住宅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是依规定和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另外,还能申请财政补贴资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资金。

  而根据我市出台《德阳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凡是在德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于2012年1月1日前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4层及4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电梯增设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都能申请电梯增设,并且还有15万元的政府补贴。

  目前,除了文沁楼小区通过电梯增设备案外,市中心还有位于岷江桥的怡景阁小区也已经备案,即将在小区内增设电梯。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德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于2012年1月1日前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4层及4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电梯增设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应尊重现状及规划要求,实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电梯增设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作业规程》(DBJ/T033—2014)等相关规定。电梯增设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并保持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一)市住建局负责电梯增设牵头工作,具体负责电梯增设工程项目施工审批、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支付财政补贴资金等相关工作。

  (四)市质监局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电梯使用登记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电梯增设工程财政补贴资金复核和预算安排,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给市房管局。

  (二)符合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电梯运行技术质量、消防间距、安全地疏散及防盗安全等要求。

  (二)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同意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所有业主可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也可委托既有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

  (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理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所应承担的义务。

  3.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担方式,包含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及增加的物业收费等;

  初步方案经该单元房屋的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占用其他业主权益的应同时征得该业主同意),形成电梯增设协议书。实施主体应当在本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电梯增设的有关事项,公示期15天。公示内容有该单元房屋全体业主都同意电梯增设的证明材料、电梯增设初步方案等。同时小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对公示情况做见证。

  实施主体应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房屋安全检验判定单位对住宅楼原本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经检验测试鉴定报告或抗震鉴定报告认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风险隐患的,方可增设电梯。

  实施主体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城乡计划要求审批电梯增设方案。原住宅建筑物已预留电梯井并在预留电梯井安装电梯的,不需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如消防等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涉及需要办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手续的,有关部门应简化审批程序。

  实施主体应委托该住宅建筑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前期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由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电梯增设工程施工图专业方面技术指导审核意见书。

  确定电梯安装实施工程单位并签订合同后实施主体应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电梯安装实施工程单位应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定种类设备法律和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实施。实施主体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电梯增设工程完工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并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档案。

  电梯使用单位(共有人)要按相关规定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做好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后产生的新增建筑面积,属该单元全体业主共有,新增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不征收增容地价,不进行产权分摊。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应当将电梯增设运行维修费等相关分担协议告知受让人,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协议约定的原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川建计财发〔2016〕418号)规定实施。

  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持电梯增设协议书、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电梯使用登记资料、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德阳市房管局申请补贴。德阳市房管局审查合格后支付补贴资金。

  以电梯停靠6个楼层为基准,每部电梯补贴15万元(已预留电梯井的建筑每部电梯补贴10万元),每增加1层停靠楼层增加补贴0.5万元。6层以下(不含6层)财政不予补贴。

  市住建局要加大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宣传和解读。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充分的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协调工作。

  (一)本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法律和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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