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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道被阻断?四川乐山一居民楼加装电梯引争议 施工方:已暂停施工

发表时间: 2024-03-26 21:16:31 | 作者: 行业资讯

  该步行街71号1栋2单元增设的电梯,安置在了该区域唯一的行车道中间,使得原本就只有4米多宽的道路,左右仅剩1.9米和1.4米,难以满足一般车辆通行,更无法让消防车通过。

  “这样规划不太合理,电梯所在位置里面还有一栋楼,如果出现火灾,消防车没法进去,隐患太大了。”家住该单元楼2楼的徐先生说出了他的担忧。

  对此,施工方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当前他们已停止施工,正在协调,“等协调后再决定修或不修,如果要求拆除施工围栏,我们也会尽快拆除。”

  12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泌水院商业步行街71号。该处居民楼为临街楼房,修建于2002年前后,算上一楼商铺,总共6层,20户。

  71号1栋2单元,位于步行街中间,与对面6单元共同形成了一个垂直于步行街的小巷。小巷宽4米多,能容纳车辆正常通行,尽头是一个单元楼。除这一小巷能容纳车辆进出外,再无别的行车道。如今,小巷中间立着一个四方形围栏,将巷子截断,两端分别宽1.9米和1.4米。

  围栏上贴有一张施工公告,称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此进行加装电梯施工,但并未写明施工时间,只是提醒非工作人员和行人绕行该区域。围栏内,水泥地面已经凿开,留下了一个浅坑。

  “我咨询过消防,按照相关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2015年实施的《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也明确提到这一点。

  此外,修建电梯所用地,是道路用地还是居民楼业主所共用的公共用地,是徐先生及其家人关注的第二个要点。

  “泌水院71号1栋2单元居民楼是临街住宿楼,并不是封闭的小区,其楼下土地应是道路用地,而不是业主所共用公共用地。”徐先生表弟文先生和记者说,若不是业主共用公共用地,那必须要有相关的审批文件,才能动工修建。

  徐先生及其家人在居民楼修建之初搬到这里,但后面陆续搬离,仅一位家中老人在此居住。今年上半年,该老人去世,位于2楼的房屋空闲,楼栋居民在商讨是否修建电梯时,徐先生及家人不知情。

  “12月8号我们才知道要修电梯,是4楼的邻居给我们打电话,说我们阳台的护栏阻拦了修建,让我们拆一下。”徐先生说,12月11日,他们就看到电梯围栏已经搭建 ,“于是我们在12月13号上午到社区反映情况,社区于12月13号下午,安排我们和同意安装的部分居民在社区办公室协商,至今没有结果。”

  徐先生说的4楼邻居,是胡女士一家。今年已年过五旬的胡女士,也是楼房修建之初就搬来了。

  在她看来,修建电梯已经十分有必要了。“楼里住的大多数都是老年人,七八十岁的占比非常大,我都算比较年轻的了。”胡女士说,有了电梯才能更方便大家出门。

  同时,在胡女士看来,该巷道并不是划定的消防通道。前期业主们探讨了很多地方,最终发现那里最合适。“别的地方不是下面埋着光纤、就是电缆啥的。”胡女士说,在施工之前,他们曾将实施方案在楼栋公示栏粘贴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期间没有业主提出过。

  12月15日下午,泌水院商业步行街所在的圣水街社区居委会表示,社区已经针对此事,组织居民们协商多次。

  “这本来是一项惠民政策,我们也是依照相关文件执行的。”该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按规定,增设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可由业主间自行协商或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高楼层的有安电梯的需要,低楼层的有不安的理由,各说各有理,当前我们也只能召集大家协商,寻找处理方法。”该负责人说,针对消防隐患等问题,施工方应该有相关纸质文件,可向施工方咨询。

  记者致电围栏上的电话,乐山城投集团工程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居民对工程有异议,他们已停工了。“最近因工作安排,暂时没有拆除围栏,如果有需要,我们也会根据安排拆除围栏。”

  对于施工审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资料都已存档。他们当前取得了自规局、住建局两个部门的批准文件,“消防和用地等在内的问题,行政主任部门都会考虑,批准后才让我们施工的。”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全国各地因居民楼加装电梯而引发的争议,大多是规划不合理,占用了公共通道,也有部分是低层住户认为电梯影响其采光,所以加以阻拦。

  据媒体报道,2021年福州市一小区,因加装电梯将6米道路占去3米,引发业主对消防通道的担忧,最终经有关部门介入后,进行了方案优化。

  2019年,银川市某小区也因加装电梯占用了出行通道,造成居民出行不便,最终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停工。

  今年12月6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邻里纠纷。该案例中,有居民在电梯设计的具体方案公示期满后,以电梯安装影响其采光、通风为由阻拦安装。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的影响,施工方委托第三人对现有工程方案进行了变更并产生设计费,但其再次阻扰电梯安装工程的推进。最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要求此居民不予妨碍在现有位置状况下电梯的正常安装和施工。(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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