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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居住小区电梯运行费要降 物价局将开价格座谈会

发表时间: 2024-04-17 19:03:41 | 作者: 高端商业电梯

  晨报淄博5月15日讯 记者今天获悉,淄博市物价局将于5月22日召开降低居住小区电梯运行费座谈会,市民能够最终靠多种方式报名参与。

  一提到价格座谈会,很多市民会想到要涨价了。价格调整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此次的座谈会跟以往不同,敞开大门让市民建言献策,充分了解最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想法,既是对物价工作的一种推进,也是让价格调整更透明的一种体现。

  小区电梯运行费将要降价,打破以往座谈会只涨不降的局面。据了解,此次降价的依据是《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城镇和乡村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电价将执行新的电价政策。这次电价政策调整,对城镇和乡村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范围进行了界定,并降低了电价收费标准。明确城镇和乡村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住宅区内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以外的公用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监控等非经营性用电。用电价格由过去的0.8174元/千瓦时,降低为0.555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价0.262元,降幅约32%。同时规定对城镇和乡村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暂不实行阶梯式电价。

  这次城镇和乡村居民居住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执行新价格政策后,将减轻居民公摊电费的负担,同时直接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

  据淄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此次座谈会参会人员分别有:市民代表8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物业经营单位代表7人(采取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推荐和物业经营单位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其中自愿报名名额3人、推荐名额4人)、新闻媒体6家(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对自愿报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公告预定人数的,将在有关新闻媒体现场监督下,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公告预定人数的,将分别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据淄博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的人介绍,参会人员报名条件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指定物业经营单位代表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隐私信息;能够按时参加座谈会,遵守座谈会纪律;身体健康情况适应参加会议。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的单位和个人代表,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其中物业经营单位、新闻媒体代表须持相关单位证明文件)到淄博市物价局市场交易监管科报名。也可登录淄博市物价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地点:张店区联通路306号淄博市物价局2614房间;报名时间:5月19日8:30至5月21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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