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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成都施行物管费新规 电梯住所095元至190元

发表时间: 2024-01-18 19:24:34 | 作者: 产品中心

  近年来,物业办理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重视的热门。12月10日,成都市发改委、房管局联合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办理新政,清晰中心城区新开盘的一般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证性住所物业服务收费应履行新的政府指导价规则,建立业主委员会后将不再列入政府指导价规模。新政将于下一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新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规范由现行四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最高为五级,最低为一级。依照新规:未装备电梯的住所,一级物业服务收费规范每月每平方米为0.40元、二级为0.60元、三级为0.85元、四级1.25元;装备电梯的住所从二级物业服务收费规范起,二级为0.95元、三级为1.35元、四级为1.90元。其间,指导价起浮起伏由本来的20%下降为15%。依照新规,四个等级最高价每月每平方米从原先的2.1元调整为2.19元。

  新增的五级物业服务规范没有清晰规则指导价,实施价格申报存案制。依照新规,拟选用五级物业服务规范收费的住所物业小区,其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规范都需经地点区房产办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存案后,在该住所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投标文件或协议选聘核准表中清晰。

  新政对中心城区住地点装饰期间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也进行了微调,其间装饰服务费,装备电梯的由0.03元/平方米·天调整为按不高于0.04元/平方米·天收取,未装备电梯的由0.02元/平方米·天调整为不高于0.03元/平方米·天。装饰废物清运费,托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由原2.0元/平方米调整为按不高于2.5元/平方米收取,依照“自愿托付”的准则,各物业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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