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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拟规范:入户层为二层及以上的应设电梯

发表时间: 2024-01-08 10:15:17 | 作者: 产品中心

  近年来,“无障碍”一词成了住宅领域的热词,于是,我们正真看到各地不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也看到新建住宅越来越强调舒适性。为促进住宅建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住建部近日起草完成《住宅项目规范》并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意见稿亮点不少,其中一点,是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建造的住宅大多为多层住宅,没安装电梯,居住在较高楼层的老年人上下楼极为不便,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

  市民王伯今年70多岁,住在龙湖区丹阳庄东区,他说,自从他家的楼栋加装了电梯,老人上下楼都十分便捷,生活舒适了很多。“这栋楼就有四五个腿脚不便的住户,他们爬楼梯就很难,有条件肯定要来加装电梯,对人民群众都有好处,十分便捷。”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采取简化手续及资金补助等方式,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19年至目前,全市通过联合审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已达469宗,大大方便了市民群众的生活。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新的住房需求,住建部日前起草完成《住宅项目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业内的人表示,这些要求从住宅项目的规划、设计源头出发,有利于解决住户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电梯的设计,现在提升到2层以上包括2层,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以后房地产开发的住宅包括复式室内也必须要有电梯,才可以做到规范的要求。这是对住宅的安全度和舒适度的提升。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规范征求意见还界定了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的条件,在配套设施的规范上也充足表现了“无障碍”理念。根据相关规范,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且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两条规定,其中一条是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另一条为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残障人士的出行空间是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必须要预留更大的空间,残障人士的无障碍停车空间也做为规范写进意见稿中,是对这部分特殊人士的关爱。

  充电桩能解决安全问题,因为电动车慢慢的变多,安全风险隐患也慢慢变得大,所以设充电桩是非常好的。

  规范意见稿还规定,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处无障碍公共出入口。与此同时,住宅建筑配建的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活动配套的区域需要设置专门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场地,这些场所的出入口必须与住宅的每单元是联通的,并且是无障碍的,需要跟市政配套的附属周边道路是无障碍联通的。这就说明老年人、儿童的活动空间是很重要的,必须有适合老年人和小孩的活动空间,实际也是对这两个群体的关注。

  这些政策肯定好,有配套的话人们就能更加方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会更加幸福。

  除了对公共空间、居住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意见稿也对套内空间的各项数据给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局部净高低于2.50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等。还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地面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6。厨房、卫生间、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米,并应以斜坡过渡等。

  我们更加要求生活设施的便利化,配套齐全,人性化,做室内设计也好,做房地产设计也好,都要紧随社会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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